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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6-0497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6-03-2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及有关艺术院团:
    按照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等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我省《关于在全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精神,2016年我省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现将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宗旨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文艺院团服务、为学生提供免费欣赏高雅艺术的形式,旨在引领青少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艺术教育环境;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
    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以全体学生为对象,通过普及高雅艺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地各校在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中,要兼顾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让更多学生成为高雅艺术的受益者。
    (二)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和高雅艺术品位。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坚持先进文化导向,活动的内容均应是古今中外相关艺术领域的经典作品或优秀艺术成果。各艺术院团演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和时尚娱乐文化。要提升活动的艺术品质,引导青少年学生接受优秀文化艺术的熏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念,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组织省级艺术院团和优秀高校艺术团赴学校为学生演出京剧、昆剧、话剧、交响乐、歌剧、舞剧、音乐剧、越剧、绍剧、婺剧、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经典作品。
    四、组织管理
    各高校和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成立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要发挥学校宣传部门、团委、学生工作部(处)、艺术教育中心、学生会、学生艺术社团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演出艺术院团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由相关部门或专门人员负责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具体工作。
    五、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各高校和各设区市教育局。
    1.根据计划,按照活动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机构及联系人。积极创造条件,为院团演出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组织好学生观众,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明确相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综合运用校内外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报道,重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大力发动和宣传。以简报、图片和总结等形式及时向组委会上报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3.及时收集、报告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仔细、如实填报《浙江省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院团演出学校调查反馈表》(见附件3)。各校报送材料和反馈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如不及时按要求反馈则不安排下年度的活动。
    4.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计划,及时通知本地区邀演的中小学校。承演学校要与相关艺术院团沟通商定具体演出时间。
    (二)各演出院团。
    1.按照年度活动计划落实所承担的演出任务,安排优秀演员赴学校演出,确保演出质量。
    2.主动与有关学校联系,确定每场次的具体演出时间,各院团演出计划于2016年6月底前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备案。演出日期一旦确定不能单方面改动,以确保演出活动的正常进行。未经省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各演出院团不得自行增减、变更演出场次和剧目。如因学校方面原因,需要调整演出计划或剧目的,应由学校出具书面材料报省组委会审核同意。
    3.根据学生观众的需要和欣赏水平,认真做好讲解和普及工作,听取广大学生观众的意见建议,提高演出水平。积极主动指导高校学生艺术社团,辅导排练和演出,帮助高校学生艺术社团提高水平。
    4.及时进行总结,并按《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绩效考核表》(见附件4),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5.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演出的安全工作预案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学校承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基本要求。
    1.观众组织:确保满场,每场学生不少于600人,学生要有代表性(来自各专业和各年级)。
    2.观看纪律和礼仪:演出前宣讲场内纪律和礼仪要求,并督促学生认真执行。
    3.领导动员:演出前请学校领导讲话,宣讲活动目的和意义。
    4.填写调查反馈表和总结:演出结束后要及时了解演出效果,填写剧团演出的调查反馈表,将活动照片、节目单、简报和总结(含观众人数、保障措施、演出效果、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以电子材料形式一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反馈表》盖章后寄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
    六、经费管理
    1.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纳入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考核范围。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按照国家经费管理使用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演出院团要严格根据计划开展活动。有关差旅和食宿经费、劳务补贴等由演出单位垫支,省财政根据组委会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各演出院团适当给予经费补助。
    七、联系方式
    院团考核表、学校反馈表等相关材料请寄送到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人:潘显哲,电话:0571–88008881,电子邮箱:zjstwy@126.com

附件:1.2016年度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计划

2.2016年度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院团联系人名单

3.2016年度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调查反馈表

4.2016年度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院团绩效考核表

           
浙江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代章)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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