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外〔2016〕4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高等教育新一轮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高校具体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着眼于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按照《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通过实施“建设工程”,激发高校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支持我省若干所高校率先成为国际化办学的领跑者和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的参与者,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同时,充分发挥特色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高校以教育国际化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为实现我省“两富”“两美”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省建成10所左右国际化综合排名省内领先、部分国际化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化领域对全省高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化特色高校。 (二)遴选方法。 为充分调动高校国际化办学积极性,“建设工程”的实施将采取“先建设、后评估”的方法,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参加“建设工程”。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遴选,确定若干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特点,按照建设方案,通过3年建设周期,有重点、分步骤开展建设培育工作,省教育厅经过专家考察、综合评审,最终认定并公布国际化特色高校名单。 (三)时间安排。 2016年上半年,通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省教育厅核定,完成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的遴选。 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实施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的建设培育工作,省教育厅全程指导,其间将开展中期检查。 2019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考察、评审,完成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的验收,公布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名单。 (四)支持政策。 省教育厅对入围的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将给予资金、政策、资源支持,重点在经费统筹、招生计划编制、教师学生公派出国选派、留学生奖学金分配和对外交流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对国际化特色高校的整个建设过程加强动态监测,对中期检查中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高校,将适当加大支持力度。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学校应根据学校的现有基础、特色优势、发展潜力等,按照“总体领先,特色鲜明,保障有力”的原则,科学编制国际化特色高校的建设方案,提出具体建设目标、任务和周期,明确政策措施、资源配置和资金安排等。在建设方案中采取开放方式,自主设定不少于6个量化指标。 请有意向申报的高校于2016年4月底前以公函形式向我厅上报申请报告及建设方案。 联系人:原炜珂,联系电话:0571–88008987。 浙江省教育厅 201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