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6-0683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6-10-1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松阳县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的督导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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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1〕1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浙教督室〔2015〕13号)的通知要求,督导评估组于2016年1月11日至13日对松阳县申报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进行了督导评估。 评估组认真审阅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教育基本现代化县的申报材料,听取了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汇报,查阅了佐证材料,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对学生家长进行了电话访谈,对校长、教师以及学生进行了随机访谈,并分4组实地考察了所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成人(社区)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共31所,对《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中42项指标逐一进行了核查,特别是对教育经费投入、义务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做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形成了初步的评估意见。 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研究,同意评估组的如下评估意见。 一、督导评估结果 (一)教育基本情况:现有19个乡镇(街道),总人口23.98万人,现有高中段学校3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21所,培智学校1所,幼儿园67所(其中公办25所),成人(社区)学校4所,全日制在校学生31571人,其中义务教育段学生19812人,学前学生6667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职工2104人,其中有省级特级教师2人,市、县两级名师47人,市、县学科带头人81人,市县两级教坛新秀306人。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较为完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度高。 (二)指标认定情况:前41项指标中,33项为达标;8项为基本达标(3,4,8,23,25,26,37,38),没有不达标指标,第42项改革创新(附加分部分)指标经过审核不予加分。松阳县综合评估得分为875分,高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850分的要求。 (三)基本达标指标的认定情况说明: 1.第3项指标说明:各类教育经费进预算(3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学校建设和维修、设备更新与添置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等经费每年都列入财政预算;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全省上年平均值以上;③近3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均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以上。以上三项全部做到的为达标;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全省上年平均值的90%及以上,或近3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均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的95%及以上,且做到第一条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全县中小学生均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尚有缺口,2014年小学、初中、高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投入值为284、341、153元,远低于省平均值。该指标评定为基本达标。 2.第4项指标说明:用足教师编制,学科结构合理(5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达到省定编制标准;②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在编教师占核定编制的95%以上,且不存在1年以上长期代课教师;③中职学校按规定配足配齐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④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小学科教师配备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且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专职教师配足配齐。以上全部做到的为达标;在编教师占核定编制90%以上,小学科教师基本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且其他条件都做到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松阳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音美体专任教师总体配备不足,学科结构不够合理。该指标评定为基本达标。 3.第8项指标说明:标准化学校比例高(40分) 指标认定办法:义务教育省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的为达标;达到8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松阳县有省级义务教育段标准化学校24所,占义务教育段学校总数的比例为88.89%。该指标评定为基本达标。 4.第23项指标说明:班额控制合理(40分) 指标认定办法: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且小学、初中90%以上的班级班额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及以下的为达标;所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目前松阳县初中、小学一、二年级每个班级班额都分别低于50、45人以下,但其中只有47.7%、33.0%班级分别达到每班40、35人以下的标准。该指标评定为基本达标。 5.第25项指标说明:学前教育资源满足社会需要(3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95%;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70%—80%;③等级幼儿园比例达80%—90%;④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5%—90%;⑤所有乡镇(街道)建有以中心幼儿园为示范的乡村学前教育网络;⑥没有无证幼儿园。前四项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且其他都做到的为达标;前四项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且其他都做到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为85.42%,低于指标比例上限标准。该指标评定为基本达标。 6.第26项指标说明: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20分) 指标认定办法:学校按规定多形式开设选修课程,尊重并保证学生完成学习的选课需要;省级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完全做到的为达标,省级特色高中比例达到40%以上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松阳县现有1所省级特色示范高中,比例为50%。该指标评定为基本达标。 7.第37项指标说明: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2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义务教育段学生学业水平抽测单科累计合格率达到93%—97%以上;②义务教育段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85%—90%以上。以上要求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的为达标;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2014年义务教育段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为97.59%,高于标准上限,但根据最近一次委托第三方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结果显示,松阳县小学学业水平抽测合格率为94.7%,低于标准上限,初中学业水平抽测合格率为83.96%,低于标准下限。该指标评定为基本达标。 8.第38项指标说明: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测(20分) 指标认定办法: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累计合格率达到93%—97%;②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及格率达到85%—90%以上。以上要求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上限的为达标;全部达到或超过比例下限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经核查:最近一次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累计合格率为93.8%,低于97%的标准上限。该指标评定为基本达标。 基于上述意见,松阳县达到了浙江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的评估要求,予以通过。 二、督导评估意见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松阳县政府坚持“教育兴县”、“教育强县”的信念,尽全县之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走出了一条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县创建教育现代化县的路子,对全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很多举措值得肯定。 1.举全县之力,践行教育优先发展之诺。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部门、乡镇(街道)通力合作,成效明显。近三年来,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0.31亿元,超过三年县地方财政总收入10.28亿元。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新建、续建、改建学校项目共75个,完成建设投资3.5亿元,改建校舍面积20825平方米,新增校舍面积134305平方米,增加学位6390个,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从35%提高至88.89%。在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十分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际办学条件差异不断缩小,到2015年,初中、小学的校际之间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16、0.32。 2.在劣处攻坚,补好教育发展短板。学前教育和成人教育曾是松阳教育的短板,为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松阳县以改革的精神,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大投入,有效推进学前教育和成人教育跨越性发展。县委、县政府特别出台相应政策,为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落实对民办幼儿园的财政经费扶持,并每年推出2-3块地专用于学前教育发展,促使公、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通过撤、并、建等措施,从三年前的113所幼儿园缩减至现在的67所,消灭无证幼儿园,改变了民办幼儿园“小、散、乱”的状况,省等级幼儿园比例从24.3%提高至80.60%,幼儿教师持证率从45.37%提高85.42%。加快成人教育网络建设,2014年后重新规划成人教育布局,形成以4个区域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核心,15个成人社区教育教学点为辐射的成人教育网络体系,确保人员配置,确保经费落实,既完成扫盲等指令性任务,又引入大量如烹饪培训、月嫂培训等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丰富居民学习、生活的培训,为剩余劳动力就业作出贡献,深受民众喜爱与赞许。 3.综合施策,提升教师队伍水平。连续委托高校培养小学全科教师,着手解决山区小规模学校教师结构的问题。从2013年起设立“借智办学”专项经费,实施“借智办学”工作,通过特聘省内教育发达地区特级教师和专家38人,对全县7所中小学相关学科进行指导,以点带面辐射其他学校。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每年筹措资金300万元,用于教师专业发展和名师、名校长培养、奖励。加强编制管理,按标准配足教师队伍。加强教职工职称评定工作,在省定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县财政在绩效工资基数以外每年单列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对山区教师实行“五环”补贴。在现代学校制度上敢于先行先试,松阳县全面实施以制定学校章程、健全学校制度体系和建立学校治理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在全丽水市率先实现校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全覆盖。 4.集社会关爱,实现弱势群体公平教育。县委县政府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保障每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合理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和办法,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近就读,实行统一编班、统一管理,享受同等待遇,2015年,外来务工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比例高达98.57%。创办培智学校,成立了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对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能做到个性化和科学化。制发《进一步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完善的资助体系,对留守儿童少年和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建立县、校两级数据库,实行“一人一档案”、“一对一扶持”。 (二)意见和建议 根据评估组意见,向松阳县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要继续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实现教育现代化,松阳县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仍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希望松阳县继续确保教育经费三增长。一是在资源配置要根据城镇化趋势和人口变化等因素,合理规划,进一步扩大城区和中心集镇的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班额,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打好物质基础。二是尽快落实职业中专迁建等建设项目,解决现在职业中专的办学场所不规范、配套设施不完备的问题。三是加快义务段新规划学校建设,按照省建设标准要求做好新建学校的后期投入和薄弱学校的改造,努力做到所有的义务教育学校都达到标准化学校的要求。四是做好松阳二中的示范特色高中的创建工作。 2.持续推进学前教育。虽前期将学前教育作为县重点薄弱环节来抓,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民办幼儿园总体办学水平相对较低,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持证率还需尽快提升,非编学前教师工资待遇也有待于提高。 3.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在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后,要把工作重心向提升教师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转移,目前部分学校音、体、美、计算机等学科专任教师仍配备不足,希望重视小学科教师配备,努力改善教师结构。要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关注后20%学生的成长,提高学困生的学业表现水平,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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