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语办〔2014〕13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我省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做好中华经典诵读工作的文件精神,推动我省中小学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行动,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四期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条件 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须具有一定的诵读基础,原则上以中小学语文学科、德育学科或班主任教师为主,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具体名额分配:杭州、宁波、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市各7名,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各5名,义乌市4名,省直单位2名。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9日报到,10月10日―22日培训,共12天,记90学时。 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三、培训组织 各市教育局按名额选送学员,并填写《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2014年8月28日前将电子文本发送给省教育厅语管处和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各1份,并通知参训学员于8月27日前登录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选择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开设的“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班”项目。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通过讲座、参观、实践、研讨、指导等形式,提高学员诵读水平,培养学员教授经典诵读课程、指导学生诵读实践等能力。 授课专家团队由教育系统专家教授和广电系统资深播音员、中小学特级教师等组成。 五、培训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学员培训费(含食宿费)300元/天,计每人3600元。 培训经费由各地教育局在教师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教师参训时向培训机构缴费,回各地后报销。 六、报到事项 报到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地址:温州市乐清市雁荡山景区雁荡镇响岭街12号)。 七、培训联系人 省教育厅语管处张小伟、李斌,电话(传真):0571―88008958、88008693;电子邮箱:zjsywb@126.com。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戴红斌、林海军,办公电话:0577―88290811、88290536;手机:13566249556、13002688908;电子邮箱:dhb198@163.com。 中华经典诵读行动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升国民文化和道德素养的有效载体,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内容,师资培养是开展工作的必要保证。请各地抓紧落实本次培训工作,认真遴选学员并按时上报名单。 附件:浙江省第四期中华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语委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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