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4〕129号 各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21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所在省属高校经核准设置有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且岗位有空缺,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所在高校因受结构比例限制未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但现聘专业技术三级或四级岗位人员,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条件控制标准》)第一、二类条件的,也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但要同时报送说明情况材料。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规定的条件。各高校在推荐申报时,可根据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进一步细化具体办法。 拟聘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 三、申报程序 各高校必须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公开条件标准,公示竞聘结果,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报省教育厅统一审核推荐。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公函;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 (三)《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4份(见附件3,表格可从http://www.zjedu.gov.cn/教师队伍栏目下载); (四)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以上(一)(二)(三)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各高校要统筹规划,坚持按岗评聘,强化聘期考核,完善能上能下的竞聘机制,建立“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分配制度和客观、公正、科学的激励与考核机制,努力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提高教师队伍水平和学校发展水平服务。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邹阳洋、雷炜 联系电话:0571―88008972、88008820 电子邮箱:yyzou1981@sina.com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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