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3〕41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项目启动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有效推进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决定开展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网络空间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由省教育厅开发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网络空间平台(http://szxykj.zjer.cn/)并统一分配学校空间账号,各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在省教育厅及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的指导下,依托省平台广泛开展空间建设、应用及交流和成果共享工作。 二、建设主体 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和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三、建设内容 (一)完善项目档案。 在学校网络空间中填报完善试点方案、试点组织机构、专家团队、保障措施、学校介绍、校园相册等基本信息。 (二)发布建设成果。 根据项目进度,动态发布研究报告、科研论文、工作经验、工作总结、专家指导等各项建设成果,及时更新学校及项目信息,面向全省进行共享和交流。 (三)共享优质资源。 引导和组织教师积极开展优质资源建设工作,发挥学校优势着力建设特色校本资源,并依托网络平台面向全省共享。 (四)开通教师空间。 组织学校教师,依托浙江教育资源网开通教师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优先开通学科教师网络学习空间。 四、工作要求 (一)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网络空间的建设是省数字校园示范校项目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项目有效管理及成果交流共享的平台,各校网络空间的建设成果及应用实效是示范建设学校建设业绩的重要部分。各地教育局和示范建设学校要抓好落实,扎实做好网络空间建设。 (二)省首批105所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和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须于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学校网络空间项目档案填报工作;于2013年12月20日前发布不少于300个优质教学资源,完成70%以上教师人人通网络空间的开通并呈现一定数量的空间成果与应用;每月发布建设成果1项,更新动态信息2条及以上。 五、其他 学校网络空间账号、密码及详细操作说明见《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网络空间操作手册》(网址:http://szxykj.zjer.cn/directionforuse/czsc.doc)。省教育厅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不断优化网络空间平台。 工作联系人:项小仙,联系电话:0571―88076683。技术服务联系人:赵川,联系电话:0571―89775187,电子邮箱:zjedu89775187@163.com。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001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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