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2〕26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视频会议的精神,结合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和特点,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学校餐饮服务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提升,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清理,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师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普遍增强,使全体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整治目标(五个“100%”): 1. 学生食堂、小卖部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2. 进一步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100%。 3.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力度,新学期开学统一对师生进行一次饮食健康安全教育达100%。 4. 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100%。 工作任务: (1)对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强化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对学校食堂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检查。 (5)全面开展饮食健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教育学生健康饮食,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6)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重点整治,改善校园周边饮食安全环境。 二、实施步骤 根据省统一安排,百日行动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根据学校特点,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落实任务(8月15日至8月30日)。 大力宣传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本地区“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对本地区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行政进行动员,在开学前后将有关任务落实到各基层学校。 第二阶段:全面自查、重点整治(8月30日至10月10日)。 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食堂采购、加工、贮藏、添加剂使用、留样、消毒等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对学校小卖部所售食品进行全面检查。 1.各学校结合秋季开学前后工作准备,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摸清底数及存在的问题,开展综合治理活动。 2.开学后对所有师生开展一次饮食健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校班队活动、主题宣传日、社会实践、板报宣传栏及广播校园网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教育学生健康饮食,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3.建立监督员队伍,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情况进行监督,营造学校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提高(10月10日至25日)。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育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机制,巩固成绩,并上报总结经验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日常事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层层推进。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政府总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地各校要开好动员会,抓好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食堂每一名从业人员,每一个工作环节,达到学校食堂安全整治目标。 (三)密切协作,集中整治。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加强部门联系,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结合新学期开学检查,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 (四)强化督查,切实整改。各地要落实百日整治责任,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大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各学校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 (五)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设立专门的信息员,及时上报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及经验。各部门之间也要确保信息畅通,协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随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附件:浙江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浙江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成立浙江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鲍学军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 徐伟标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韩 剑 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 薛晓飞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宣教处处长 李建章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潘伟川 省教育厅校安处处长 胡惠华 省教育厅下沙高教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朱鸿飞 省教育厅滨江高教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吕 华 省教育厅小和山高教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董惠铭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社长 林成格 浙江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郭永松 浙江省学校卫生保健指导中心负责人 浙江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李建章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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