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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082/2011-0671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公开日期: 2011-06-10

浙江省教育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6-10 来源: 省教育厅浏览次数: 字体:[ ]

    2010年,浙江省教育厅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我厅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我厅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至今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据统计,2010年我厅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3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351条,人事管理及其它类信息100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1例申请,其中38例予以公开,2例发补正申请通知书,1例发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二、主要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以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全面发布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是我厅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我厅高度重视,在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切实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是广开信息公开渠道。在做好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厅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010年,我厅就高考加分、义务教育条例修订、中小学生减负和学籍电子化等多个教育热点问题,组织了多次由省主要新闻媒体参加的新闻通气会,主动公开我厅重大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信息,对公众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给予详细解读。同时,我厅结合教育热点和一些重大活动,及时发布新闻通稿,便于媒体和公众了解有关信息。此外,我厅还定期将新出台的政策性非涉密文件送省档案局(省现行文件中心),为公众查阅文件提供便利。
    三是做好网上信息服务工作。一方面,我厅全面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和网上审批,并积极提供表格下载、办事在线咨询和办事项目查询等服务。另一方面,我厅坚持做好网上信访、在线沟通工作,2010年,我厅在做好日常的“网上值班”工作的同时,共受理7398封网上来信,办结率超过90%。
    (二)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为保障公众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2010年,我厅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不断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截至目前,所有申请事项均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了答复。在提供信息时,我们严格遵守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我厅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主动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避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积极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厅积极打造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一方面,在依法按时(3月31日前)公布《浙江省教育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我们积极研究,在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完成了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目录体系修订工作;另一方面,虚心接受公众在信息公开意见箱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据统计,2010年信息公开意见箱共收到来信61件,我们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工作中予以采纳,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同时,对所有意见建议我们都及时给予了回复。
    (四)全面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学校管理水平和透明度,推进民主办学和依法治校,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我厅印发了《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公开的基本内容和事项、公开的主要方式和要求、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目前,我省各高校已先后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订了实施细则。
    三、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2010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难以完全准确把握,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科学应对能力不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二是对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新闻信息发布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厅将在以下几方面努力积极改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快做好目录的梳理加载工作,加快推进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的建设,方便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一站式查阅。同时,探索建立高校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指导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充分运用新载体丰富信息发布渠道。以便民为原则,积极研发并充分运用新的载体形式,公开政务信息,满足不同类型公众对政务信息的获取需求。
    三是准确把握政务信息适用范畴。针对厅机关有些工作人员在向申请人提供政务信息时,难以准确把握政务信息适用范畴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提供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同时,妥善处理研究课题类申请,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是全面推进我省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推动我省各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促进依法治校。
    五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与研究指导。在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厅机关与各地各校的交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全省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对厅机关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及时整改。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加强对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确保全省教育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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