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语办〔2011〕10号 各市语委、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根据中宣部、国家语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要求,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浙江省少工委决定开展第六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 二、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以歌颂祖国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民族精神为主要内容,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或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以诗词歌赋为主,也可选择文句优美的散文或文章片段。 (二)比赛形式可以是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朗诵时间不超过2分30秒,朗诵之前附30秒以内的自我介绍。 (三)可以适当配以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以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四、活动流程 本次活动分6个阶段,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节目,将在“浙江之声”节目中播出。 (一)启动实施(5月):下发文件,省、市制定具体方案。 (二)学校开展活动(6―7月):广泛动员学校开展诵读活动。 (三)市级比赛(7―8月):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市举办初赛,从中选出优秀节目(其中杭州、宁波、温州各7个,其他市各5个,综合组每市不超过2个)推荐参加全省比赛。“浙江之声”将联系各市选取部分市级优秀作品播出。 (四)省级比赛:8月30日前(以组委会办公室收到的时间为准),由各市少工委负责把节目推荐表和节目录音带(MP3格式、WMV格式各1份)统一报组委会办公室。9月20日前,组委会组织评选出各类奖项,在浙江语言文字网等网站上公布。 (五)结合全国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组委会确定一部分省级优秀节目在“浙江之声”播出。 (六)省语委将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五、奖项设置 比赛分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和综合组(以学生为主,教师适当配合),各设一、二、三等奖,名额视参赛情况确定。另设组织奖若干个,对活动发动面广,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表彰。 六、活动组织 (一)本次活动由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少先队浙江省工作委员会主办,“浙江之声”承办。 (二)成立第六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少年部。联系人:陈华彪、臧丛林,电话:0571―85176563、85152956(兼传真),电子邮箱:46553804@qq.com,QQ号:46553804。 七、工作要求 (一)以“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为主题的第六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有效举措,是庆祝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的重要活动,也是今年我省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重点活动之一。各市语委、教育局、团委、少工委要认真总结前五届活动经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各地可成立组委会,并于6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和组委会联系人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三)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落实本市参赛节目的过程中要密切协作,注重发挥多方面积极性,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并要把经典诵读活动推进到农村地区,以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面。 附件: 1.第六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组委会名单 2.第六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3.第六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朗诵比赛节目推荐表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办公室 少先队浙江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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