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语办〔2011〕7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教育局: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展示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的风采,根据国家语委、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要求和全国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的部署,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三届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省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实习、临时兼职教师)。 (二)大赛分设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二、作品要求 (一)大赛诵读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 (二)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均可。个人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集体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可以适当配以音乐、舞蹈,以增强艺术效果。每个节目参演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 三、选送要求 (一)各市组织初赛,根据初赛结果按分配的名额参加全省复赛(需考虑组别平衡)。省属学校每校可推荐1个节目参加复赛。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推荐参加复赛的作品请以WMV或AVI视频格式刻成光盘,在光盘内附上参赛者形象照片电子文档,于8月10日前把光盘、朗诵内容的文字稿、参赛节目登记表等报送省语委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008958, 88008959,传真:0571-88008871,电子信箱:zjsywb@126.com)。 四、评奖办法 (一)比赛按3个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组织奖若干,对组织动员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表彰。 (二)组委会将在8月下旬把参赛作品上传至浙江教育在线(第三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节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三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组委会名单 3.第三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参评节目登记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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