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体〔2011〕3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大学生艺术社团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223号)要求,浙江省教育厅于2010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大学生艺术团评选活动。在各高校认真总结、积极申报的基础上,我厅共收到了32所高校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公示,确定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等15所高校的大学生艺术团为2010年度省高校优秀校级大学生艺术团(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表彰。 希望各高校以此为契机,继续改善学校艺术教育的条件设施,加强艺术师资队伍和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强化政策导向,推动高校艺术社团建设和学生艺术实践,促进大学生思想文化艺术素质的全面提高。希望受表彰的各优秀艺术团根据我厅《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的通知》要求,再接再厉,进一步规范艺术团管理,积极创编优秀大学生节目,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加学校艺术社团活动,积极迎接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到来。 附件:2010年度省高校优秀校级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度省高校优秀校级大学生艺术团名单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浙江警察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丽水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中国计量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绍兴文理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宁波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浙江万里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嘉兴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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