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教科〔2011〕3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教育年鉴>(2010)征稿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23号),在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浙江教育年鉴》(2010)编纂工作业已完成,并将由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为更好地开展《浙江教育年鉴》(2011)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三年来,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对年鉴编纂工作重视程度逐年增强,年鉴编纂质量不断提升。2010年《浙江教育年鉴》(2009)参加浙江省暨全国地方志系统第二届年鉴评比,获得较好名次。为进一步提高年鉴编纂质量,使《浙江教育年鉴》成为文化精品,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提高对年鉴编纂重要性和规范化的认识,认真按照编纂规范进行编辑、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年鉴材料。 二、为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2011卷的编纂任务,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年鉴报送工作,认真对待,切实负责,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文字及照片材料,相关领导负责对材料进行把关审核。所上报年鉴材料要求数据真实、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注意避免稿件内容叙述不严谨或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三、请各市教育局提供反映本市2010年度教育工作基本情况的文字材料(15000字以内);各高等学校提供反映本校2010年度工作情况的文字材料(本科院校5000字以内,高职院校3000字以内);厅各处室、直属单位提供本单位2010年度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 编写具体格式、体例参照上年的要求。即各市教育局提供的材料统一分为综述(内附各市2010年教育事业概况表)、基础教育等各类教育子目及重点条目。高校内容一般包括概况及若干重点工作条目。 四、为使年鉴更生动、直观,请各单位一并提供反映本单位2010年重要成就或特色工作的照片。要求如下: (一)照片内容生动活泼,多反映教育成就或校园生活风貌。不仅有领导活动,更要有反映师生面貌、教育亮点的图片。 (二)数码照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的尺寸大小(分辨率)应不小于1600X1200,即200万像素。纸质照片应扫描成电子格式。 (三)照片应附文字说明,要求文字简洁明了、信息完整准确。 五、请各有关单位将2010年度相关年鉴材料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省教科院。联系人:阮玲玲 ,联系电话:0571-88904155,15158883613,电子邮箱:rzy090628@163.com,QQ:1502626085。联系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5楼,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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