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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082/2010-0670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公开日期: 2010-06-10

浙江省教育厅200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0-06-10 来源: 省教育厅浏览次数: 字体:[ ]

    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教育部、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在全厅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厅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09年,我厅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我厅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至今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据统计,2009年我厅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0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87条,人事管理及其它类信息351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5例申请,其中50例予以公开,4例发补正申请通知书,2例发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我厅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通过委厅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处室负责人例会、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充分认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同时,在处室负责人例会、干部大会上,由厅负责人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关注、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厅的统一部署,采用集中学、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进一步明确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明晰信息公开工作中各自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2.狠抓落实,务实工作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及时有效,我厅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日常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门户网站是我厅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我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一年来,我们坚持并做到了凡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信息拥有处室均及时将该信息报送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审核,并经必要的核实和保密审查后,我们都在该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时上网公开,确保了公众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厅的各类政务信息。
    二是切实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的由我厅实施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达到了事项描述清晰、办事项目及处理状态详细公开的要求,并积极提供表格下载、办事在线咨询和办事项目查询等服务。同时,我厅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内容均上报省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了同步更新,充分保障了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更新,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和监督渠道。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厅在2009年12月底前纳入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软件平台,实现了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受理和网上审批功能,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三是广开信息公开渠道。在做好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厅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009年,我厅就新课改高考、高考加分、国有民办学校体制调整等多个教育热点问题,组织了多次由省主要新闻媒体参加的新闻通气会,主动公开我厅重大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信息,对公众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给予详细解读。同时,我厅结合教育热点和一些重大活动,及时发布新闻通稿,便于媒体和公众了解有关信息。2009年5月13日,我厅联合浙江在线,围绕“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这一主题开展网民互动活动,由我厅刘希平厅长在线回答网友的提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我厅还定期将新出台的政策性非涉密文件送省档案局(省现行文件中心),为公众查阅文件提供便利。
    三、积极探索,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1.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为保障公众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我厅对此项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由厅办公室统一受理并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教育厅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所有申请事项均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了答复。在提供信息时,我们严格遵守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2.启用浙江教育通,提高工作效率。在前期研发的基础上,2009年4月底我厅启用了“浙江教育通”软件,实现了“网上值班室”在教育厅门户网站上的试运行,公众通过网上值班平台可以直接向我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值班人员进行在线咨询,大大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我厅坚持做好网上信访、在线沟通工作。据统计,2009年共受理9355件网上来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办结率达到93%。
    3.进一步完善目录指南,积极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厅积极打造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一方面,在依法按时(3月31日前)公布《浙江省教育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我们积极研究,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根据公众的需求和我厅工作实情,进一步对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另一方面,虚心接受公众在信息公开意见箱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据统计,2009年信息公开意见箱共收到来信84件,我们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工作中予以采纳,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同时,对所有意见建议我们都及时给予了回复。
    四、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2009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经验不足。特别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缺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科学应对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适用范畴还难以完全准确把握。三是对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够,督查力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新闻信息发布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厅将在以下几方面努力积极改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增加信息量,拓宽信息覆盖面,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我厅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避免重复申请,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开发新载体,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渠道。以便民为原则,我厅拟开发并充分运用新的载体形式,公开政务信息,满足不同类型公众对政务信息的获取需求。
    三是准确把握政务信息适用范畴。针对厅机关有些工作人员在向申请人提供政务信息时,难以准确把握政务信息适用范畴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提供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同时,妥善处理研究课题类申请,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与研究指导。在教育部、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厅机关与各地各校的交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研究,切实提高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对厅机关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及时整改。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加强对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确保全省教育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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