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语言文字
索引号: 002482082/2010-03836 文件编号: 浙语〔2010〕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0-02-1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语〔2010〕3号

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一○年二月七日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省语委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为重点,坚持“拓展、创新、机制、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力度,推进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建设。
    一、组织中华诵、中华赞和祖国颂系列活动,获得多项全国大奖
    1.开展了以“祖国颂”为内容的系列活动。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根据中宣部、国家语委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要求,省语委、省教育厅举办了以“祖国颂”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在全省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第四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活动、在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开展普通话大赛,举办了第二届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上述活动与国家八部门举办的相应活动接轨。由省语委推荐选送的3名留学生,全部进入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总决赛,取得了优异成绩。浙江中医药大学的马来西亚籍留学生苏俊雄以遥遥领先的比分夺取了留学生组全国冠军,浙江师范大学的韩国籍留学生黄真瑛,获得了留学生组全国第3名,同样来自浙江师范大学的喀麦隆籍留学生宝力进入全国前6名,获得了优秀奖。
    2.在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在以“书写经典,传承文明”为主题的“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中,省语委与省教研室合作,共同组织了浙江省首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并推荐了105件作品参加全国比赛,其中30件获一等奖(全国共104件),一等奖获得者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特等奖现场比赛。经过激烈地角逐,在5个组别10个特等奖的比赛中,浙江选手摘取4个,独占鳌头。浙江小学一组硬笔的周芯羽(宁波慈溪市长河镇沧田小学)、小学二组硬笔的张倬豪(绍兴新昌县南明小学)、初中组硬笔的赵可仪(杭州市萧山区高桥初中)、初中组软笔的金青(宁波外国语学校)夺得了特等奖,在全国大赛的舞台上展示了浙江学子的风采。浙江省语委办公室获得了“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最佳组织单位奖。
    3.加快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进程。加强了“浙江语言文字网”“浙江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等专业性网站建设,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系统网站建设评估活动中,浙江语言文字网(http://yw.zjedu.org)获全国二等奖,得到国内同行的好评。
    4.扩大推普周活动声势。为加强宣传,省语委协调省八部门(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共青团浙江省委)共同下发实施文件,全面部署以“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主题的推普周活动。发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省电视台、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教育报等媒体上连续刊发语言文字公益广告,扩大推普周活动的宣传声势。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办向社会发放推普周宣传画和宣传品,展示了我省推普工作的成就,获得了国家语委领导好评。
    二、开展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检查
    1.对台州、衢州两市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7月27-28日、8月26日-27日,省语委组织专家组先后对台州、衢州两市进行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在两市进行认真整改的基础上,省语委组织评估团于12月6日至8日、12月9日至11日分别对衢州市、台州市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正式评估。评估团由省语委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马林云任团长,省语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省语委副主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傅玮,省语委副主任、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胡瑞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永昊,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傅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张定富等任副团长,成员包括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语言文字工作干部和部分高校语言文字专家。评估团的几位领导全程参与了为期6天的评估工作。评估团听取了两市语言文字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20家单位,提出了评估意见。至2009年底,杭州、宁波两市顺利通过了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绍兴、舟山、温州、金华、湖州、嘉兴、台州、衢州等市先后通过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对舟山、绍兴两市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复查。2009年5、6月,省语委组织专家分别对舟山、绍兴两市进行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复评。针对2006年对两市政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专家组把公共服务行业和新闻媒体作为“回头看”的主要对象,定点查看了当年评估时的受检部分单位,随机检查了其他一些单位和场所,重点检查两市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通过实地检查,专家组认为两市自评估以来,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强,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工作方式,开拓工作领域,提高了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3.指导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开展。加强对全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宏观指导,组织观摩学习与网上交流,并派观察组全程参与并具体指导各市开展的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截至2009年底,富阳、建德、临安、余姚、慈溪、乐清、瑞安、洞头、长兴、海宁、桐乡、嵊州、上虞、东阳、永康、磐安、嵊泗、岱山等18个县市通过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三、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1.完善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是教育部在教育系统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学校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方面,具有促进作用。2009年省语委根据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了《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将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与其他单位、社区、农村等联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等列入评分的指标,引导学校积极开展经典美文诵读等活动,工作重心从一般性创建向注重功能发挥逐步转移,注重社会性与实效性,发挥示范作用。
    2.开展国家级、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荐与认定工作。2009年3、4月,组织专家对舟山、绍兴、义乌和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单位申报的省级示范校进行了抽查,并评定208所学校为“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的基础上,2009年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授予我省19所学校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有力地推进了学校的用语用字规范化。
    四、编制适用长三角地区的语言文字地方标准,主动推进区域合作
    为规范公共场所的英文使用,推动区域国际化进程,我省会同上海、江苏两省一市联合研制《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的地方标准。2009年年初,省语委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取得了省地方标准制定的项目计划,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支持与配合下组织专家与上海、江苏共同组成了联合编写小组,负责起草《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的通则部分。8月3日,该通则由两省一市语委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陆续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8月24日两省一市语委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上海召开联合记者招待会,宣布《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在长三角正式实施。作为长三角第一个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标准,它标志着二省一市公共场所中最常用的英文有了统一的参照标准,也标志着长三角区域合作联动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浙江在线、都市快报、教育信息报等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各大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大篇幅报道,浙江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报了新闻发布会的消息。
    五、制定全省旅游景区用语用字规范,不断拓展工作领域
    近年来,语言文字工作利用推普周、城市评估和普通话测试这三个抓手,在各个领域工作都有很大起色。由于公共服务行业范围广、人数众多,工作难度最大,我们遵循“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行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建设。我省是旅游大省,旅游景区是经济文化的窗口,加强旅游景区的用语用字管理,对于全面提升我省旅游行业的服务水平、促进我省旅游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语委积极主动与省旅游局联系,共同协商,2009年5月以省语委和省旅游局名义,联合制定了《浙江省A级旅游景区用语用字规范(试行)》。各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人员对本景区内的用语用字情况进行了自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积极整改,做好迎接省语委省旅游局检查的准备。浙江省是全国第一家发布实施A级旅游景区用语用字规范的省(市、区),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反响。
    六、开展政策研究与专题调研,努力增强社会服务功能
    1.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政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结合我省普通话测试工作实际,对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补充,制定了《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补充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点(站)设置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普通话测试工作权限和行业主管部门、高校的工作职责,理顺与规范了测试培训工作。
    2.开展社会用语用字监测与检查。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省语委组织专家对部分社会用语用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省内12家晚报进行了用字规范的检查。
    3.组织开展并完成了三项大的调研任务。2009年1月,浙江省被国家语委列为外文使用情况调查的6个省份之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通过制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对象、调查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员的培训等工作,按时完成了外文使用情况的调研任务。为了解我国高等学校汉语文教学情况,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组织省内师范类、外语类、综合类高校和部分理工类、高职类院校,参加了全国高等学校开展汉语文教学情况及学生汉语能力专题调研,圆满完成了调研任务。为加快农村地区的推普进程,组织开展了农村教师普通话水平情况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意见与建议,撰写了《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基于浙江省农村学校教师普通话现状调研》,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我委将按照“拓展领域、创新机制、服务全局,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大语言文字执法力度,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增强社会服务意识,着力创建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作贡献。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省语言文字地方标准
    在长三角地方标准《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一部分:通则》的基础上,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省内专家起草制定适合于浙江地区的、具有浙江特色的、细化的具体标准《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二部分:分则》。组织举办公共场所中文名称翻译纠错大赛、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扩大影响,积极发挥好地方标准的作用。组织实施《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一部分:通则》,对我省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目前的译法和设置上的混乱或者不正确的现象,逐步进行规范,同时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
    二、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全面提高语言文字管理和应用水平有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评估。2010年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重点:一是组织对丽水、义乌两个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二是组织对温州、金华等市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三是加强对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指导、督促,完成10个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四是注重发挥示范街建设的辐射功能。通过示范街建设,使语言文字规范化进一步走向社区,走近居民,从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五是依法对社会用语用字进行监测。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依法对网络、书报杂志、广播电视、“店招店牌”、街头广告等进行语言文字的检查、监督。
    三、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对于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具有促进作用。创建中要注重发挥示范学校的服务和引领作用,注重实效,注重学校对社会语言生活的服务与引导,注重发挥大中小学在创建工作中的各自优势。在各市创建示范学校的基础上,坚持评建结合,组织对50所左右学校进行省级示范校评估验收。
    四、拓展语言文字工作新领域
    拓展语言文字工作领域,重点在公共服务行业。一是开展省内A级旅游景区进行用语用字规范检查,推动旅游景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二是研究全省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金融领域公众服务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三是继续推进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普通话培训试点。四是组织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准备工作,择机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五、精心组织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2010年9月12日至18日是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要认真组织全省第13届推普周开幕式,进一步丰富全省推普周活动内容。开展与国家八部委活动相衔接的推普宣传系列活动:组织第五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美文朗诵会、第三届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等活动,第二届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第二届大中小学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开展推普形象大使评选活动,提升社会参与面与知晓度。同时,推普宣传活动注重与社会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注重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拓展,注重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参与面,注重实效。
    六、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和地方有声语言资源的保护
    建立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科研立项申报等制度。制定科研管理办法,加大语言文字应用的科研力度,组织实施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科研规划,发挥学校、社团及其他科研力量的作用,重点对语言文字的应用进行研究,探索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新方法、新途径。
    启动浙江省有声语言资源数据库建设,对省内方言等有声语言资源进行调研、整理,逐步建立浙江省有声语言资源数据库,为建设文化大省作贡献。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