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学组办〔2009〕4号 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支部(总支、党委):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突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特色,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本着与我厅计划开展的“深入基层、走进学校、亲近师生、服务社会”活动相结合的精神,特制定“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方案。 一、专项活动的内容和责任单位 1. 城乡成年居民“双证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2月底前启动,争取每年有10万名左右的城乡居民通过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劳动技能。 责任领导:鲍学军 责任处室:职成教处 2.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研究出台促进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通过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招聘会、“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成立高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专家库和“爱心企业库”等多种形式,加强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推动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责任领导:蒋胜祥 责任处室:学生处、教育发展中心 3. 百名博士送科技进企业专项行动。组织16所高校的100名博士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0家企业开展对接,把高校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责任领导:李鲁 责任处室:高科处 4. 深化产学研联盟工作站专项行动。开展“百名博士下沙行”送科技进企业、行业性科技项目对接活动以及建设台州塑料模具创新平台等,进一步密切产学研联盟工作站与地方的联系,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高校服务社会的水平。 责任领导:李鲁 责任处室:高科处 5. 组建省级讲师团专项行动。在实施“领雁工程”过程中,选拔、组建200多人规模的省级讲师团,重点指导和推动市、县级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责任领导:何杏仁 责任处室:师范处 6.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人员结构、收入水平调研,2月底前提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初步意见。 责任领导:何杏仁 责任处室:人事处 7. 第二轮农村远程教育工程专项行动。启动实施以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教室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远程教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远工程”,大力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 责任领导:何杏仁 责任单位:电教馆 8. 改善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条件专项行动。将民工子女学校建设列为重点扶持项目,在建设规划、土地征用、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大力指导和帮助,年内改善50所学校办学条件。 责任领导:褚子育 责任处室:计财处 9. 低收入家庭子女免费就读中职教育专项行动。2月底前完成相关调研摸底工作,今年秋季开始正式实施。 责任领导:褚子育 责任处室:计财处、教育发展中心、职成教处 10. 启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中央和省委“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研究提出引进方案,年内引进3-5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10名左右“钱江学者”(省特聘教授)。 责任领导:李鲁 责任处室:高科处 11. 新课改高考宣传服务专项行动。通过现场解读、互动答疑的形式开展新课改高考专题宣讲服务。同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布新课改高考宣传解读多媒体材料,印制新课改高考宣传小册子40万本,免费赠送给全省所有高三学生。 责任领导:刘希平 责任处室:省教育考试院 二、有关工作要求 1. 上述11项专项行动是委厅学习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重点,要求在整改落实阶段集中开展,从2月初开始启动,至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责任领导要带头调查研究,与相关处室(单位)研究专项行动的开展,督促抓好实施工作。责任处室(单位)要抓紧制订各有关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月9日前报委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3. 委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制定和开展专项活动宣传。 三、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以解决突出问题和办好惠民实事为主要内容的“双服务”专项行动,是检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委厅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成效。委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各项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责任处室(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3月1日前书面报送委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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