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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082/2009-0665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公开日期: 2009-11-13

浙江省教育厅200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09-11-13 来源: 南京大汉浏览次数: 字体:[ ]

    2008年,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教育部、省政府关于做好施行《条例》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稳步推进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开展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浙江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和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厅机关各职能处室均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安排周密,准备充分
    认真梳理,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根据《条例》和教育部、省政府相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动前,按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近五年来我厅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属性。在此基础上,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方便群众”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编制完成了《浙江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我厅印发了《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教办〔2008〕172号),制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相关处室的工作职责。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广开渠道,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要求,我厅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我厅广开各种公开渠道,充分依托各类媒体主动公开厅机关有关政务信息。主要渠道有:一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首页显眼处,与“政务公开”栏目相结合,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设置“信息公开意见箱”,切实推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所有非涉密的文件均第一时间上网公开。二是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有关重要信息。2008年我厅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专门就新课程高考改革有关信息进行通报。同时我厅机关组织了多次由省主要新闻媒体参加的新闻通气会,主动公开我厅重大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信息。此外,我厅还通过教育信息报、网上咨询、窗口服务等载体,全面公开厅机关政务信息。对于一些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主动通过书面解读的方式提供给新闻媒体或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三是为公众查阅文件提供方便。一方面,我厅主动满足公众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要求,按程序和要求认真接待好文件查询、信息证明等诉求;另一方面,定期将我厅新出台的政策性非涉密文件送省档案局(省现行文件中心),以便于社会查阅。
    四、狠抓落实,成效明显
    自《条例》实施以来,通过全厅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明显成效。据统计,2008年厅机关公开教育信息3100条,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类信息5338条。具体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情况:2008年我厅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1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854条,人事管理及其它类信息730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08年我厅共受理19例申请,其中17例予以公开,1例因涉密不予公开,1例撤消(因内容不清楚,向申请人发《补正申请通知书》,要求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人后撤回申请)。
收费及减免情况: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厅机关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至今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08年,我厅对形成的政务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正视问题,积极改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经验不足,我厅在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规范性和信息公开指南的编排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厅机关与各地各校的工作交流不够,指导、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能力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如对公开与保密及第三方利益的界限有时难以准确把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厅将在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进一步提高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提高厅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我厅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基本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使用规范的索引号和更加科学的编制方式对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根据新的信息公开目录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改进,增加对目录的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的说明。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有关制度,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布主动公开的信息,从速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推进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增强技术支持,努力为公众打造一个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我厅政务信息的平台。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对厅机关各职能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及时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六是加强工作交流与指导。在教育部、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加强厅机关与各地各校的交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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