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08〕145号
各普通高校: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视野,省委决定从9月初开始,在全省推出38个省直单位领导职位开展竞争性选拔。积极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与竞争选拔,既是教育系统支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行动,也是高校教师干部接受组织挑选的机遇。为配合做好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目标职位 1、省级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职位20个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财政厅副厅长、省建设厅副厅长、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林业厅副厅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省文化厅副厅长、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省粮食局副局长、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各1名。 其中: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和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定向现任县(市、区)党政正职选拔;省教育厅副厅长和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职位,定向非中共党员干部选拔;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职位,定向女干部选拔;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还面向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选拔。 2、本科高校副职领导干部职位10个 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宁波大学副校长、浙江理工大学副校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中国计量学院副院长、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嘉兴学院副院长、浙江传媒学院副院长各1名,面向省内外选拔(省外面向全国“211工程”高校)。 其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和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职位,定向非中共党员干部选拔。 3、省属企业副职领导人员职位8个 省物产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省商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省二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 其中: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面向省内外选拔。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不能报考),身体健康。 1、省级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职位:(1)现任党政机关正县(处)级领导职务;省部属和市(厅)属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省部属企业中层正职,设区市市属企业正职。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08年8月31日,下同)。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也可报考。个别职位资格条件作特殊设定。(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8年9月1日后出生)。(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本科高校副职领导干部职位:(1)省内报考人员,现任党政机关正县(处)级领导职务;国家举办的本科高等学校中层正职、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不含国有民办学校,下同);省部属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1年。曾任国家举办的本科高等学校中层正职、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的,也可以报考。省外面向全国“211工程”高校,须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4年以上。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和专业技术职务等要求的可以报考。(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的也可报考。定向非中共党员干部选拔的职位,现任国家举办的本科高等学校中层副职,且任职时间4年以上,符合学历、年龄和专业技术职务等要求的也可报考。 3、省属企业副职领导人员职位:(1)现任省部属企业中层正职,设区市市属企业正职,党政机关正县(处)级领导职务,省部属和市(厅)属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其他大型企业正副职。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可以报考。个别职位资格条件作特殊设定。(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报考安排 省委已召开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会议,并将在有关全国性媒体、省内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 推荐报名。9月4日至9月8日进行。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报考人员通过浙江人事编制网或浙江人事考试网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资格审查。组织推荐的由推荐的各高校党委负责初审。个人自荐人员由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初审。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10人的职位不开考,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9月14日上午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决定任用人选。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企业报考人员须在任用前辞去企业原有职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用后,持有的企业股份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布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组织领导 省委高度重视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专门成立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已按照省委要求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各高校也要高度重视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干部特别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了解这次选拔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积极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考。要强化组织行为,抓紧排摸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以党委的名义做好推荐工作,同时鼓励和支持个人自荐。要认真核准核实报名者的基本条件,重点把好政治审查关,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推荐、报名工作。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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