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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7-0631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7-10-2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本科高校重点专业评审和国家级特色专业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高教〔2007〕170号

各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07]164号,附件1),结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浙教计[2007]77号)对重点专业评审和建设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本科高校重点专业评审和国家级特色专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和推荐额度
    本次先行评审本科重点专业100个(2009年再评审100个)。在本次评定的100个重点专业和2003年评定的本科重点专业基础上,评审产生33个推荐名额,向教育部申报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申报国家级特色专业时,要统筹已建的省重点专业和今年申报的省重点专业,每校申报国家级特色专业数量不超过4个。
    二、遴选原则及条件
    以现有本科专业布点为基础,按专业门类划定评审基数,鼓励申报人才需求旺盛、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专业,优先扶持工科类专业和省高教工作会议提出的10大类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计划涉及的十类专业,同时适当兼顾校际平衡。全省地方属本科普通高校均可根据本校实际申报。具体专业可参考《2007年浙江省本科重点建设专业分布计划表》(附件2)。申报的专业要求基础条件过硬、师资力量较强、教学质量较高、社会效益良好,已初步形成专业特色,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具有明显优势。申报的专业须是学校已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专业。若按专业二级类申报,学校已设置的专业需要涵盖该二级类别大部分专业。上一轮已被评为省重点建设的专业不再参加本次省级重点专业评选,但可以参加国家级特色专业申报。
    三、申报数额及方式
    各校在本校现设本科专业数的四分之一额度内申报,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8个。请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套用教育部表格,见附件3,可从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www.hie.edu.cn下载,一式8份)、《浙江省本科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和《高等学校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已是上一轮重点专业的要在备注中注明,一式1份),各专业申报书单独装订,纸质封面简单平装。以上材料请全部刻写在一张光盘上,于11月3日前将上述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侯蔚,电话:0571-88008990。

附件:1.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2. 2007年浙江省本科重点建设专业分布计划表
      3. 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4. 浙江省本科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申报汇总表
      5. 高等学校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申报汇总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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