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06-0534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06-11-1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补充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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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委: 为贯彻《浙江省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规划(2000―2005)》,加快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高、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中专)信息化建设,现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今后五年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 教育信息化的目标 1. 普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信息技术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应按每10名学生1台的比例配备计算机,计算机房向全体师生开放,充分提高计算机的利用率。计算机课程的教学内容要紧跟时代流行趋势,不断更新。对于部分与信息科学关系比较密切的专业,应组织学生参加相应的社会证书考试。 2. 普及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知识。在教师中,进行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全员培训,使教师普遍能在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骨干专业课教师进行课件制作培训,培养一批课件制作骨干教师,推进学校教学现代化。 3. 重点职业学校要建立多媒体课件制作研究中心;其他学校要建立制作(研究)小组。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制定鼓励政策,统筹学校的课件制作。学校要建立课件资源库,课件资源的结累可采取自己制作和引进相结合原则。 4. 建立校园网,实现与浙江教育网的联通。2002年省重点职业学校和所有的中专建立校园网、实现与浙江教育网的联通和链接,并在浙江教育网上有本校的网页。2005年前所有职业学校实现“校校通”。 5. 建立电子阅览室。2002年省重点职业学校和所有的中专都要建立电子阅览室,应有10G以上的数字教学参考图书和期刊以及其他教学资料,并可上网查询资料,配备指导教师,面向全体师生开放。2005年前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电子阅览室。 6. 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开设形式多样的课程。教师可利用网上教育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和改善教学形式;教师可以在校园网上开设课程让学生选学。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在网上寻找学习资料开展自学和参加网上课程学习。学生参与这些课程的学习可折算成学分。 7. 充分利用校园网资源,与校园网建设同步实现管理、办公、备课等的现代化。 二、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浙江省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规划(2000-2005)》。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把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规划。各学校都要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 每个县市都要确定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作为省级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实验学校要在信息技术教育和校园网建设上积极探索,起到示范作用,推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 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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